2024年,国家、省、市出台了新的农机作废的优惠方针,对13种农机具给予作废补助,较往年新增了6种农机品种,补助规范大幅度进步,新方针履行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止,我市会集作废期限为2024年10-11月,补助资金有限,机会难得、先到先得,期望广阔农人和农业经营安排抢抓机会,应报尽报。
补助目标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人和农业生产经营安排。农业生产经营安排包含乡村团体经济安排、农人专业协作经济安排,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安排。
补助作废农机品种为拖拉机、播种机、联合收割机(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机械)、水稻插秧机、农用斗极辅佐驾驭体系、饲料(草)破坏机、铡草机、青饲料收成机、自走式花生收成机、谷物烘干机、挤奶机、旋耕机、秸秆破坏还田机。
作废联合收割机、水稻插秧机、播种机并新置办同品种机具,作废补助规范在原补助额基础上再进步50%,单台最高作废补助额不超越3万元。
(一)作废旧机。机主持身份证原件将拟作废的农机交售给收回企业。有牌证的要带齐农机监理组织核发的牌证,以便处理牌证刊出手续;对无牌证或未归入牌证处理的,由收回企业核对铭牌或出厂编号、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;信息共同后,收回企业处理相关手续,向机主出具《作废农业机械收回承认表》。有牌证的,机主要到当地农机监理组织依法处理牌证刊出手续。
(二)兑付补助。机主凭有用的《作废农业机械收回承认表》、《请求作废农机承诺书》到当地农业乡村部分依照相关规定请求补助。